面对不景气的白酒业,不仅企业着急,政府也着急。据媒体报道,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部分白酒企业施以援手,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日前,四川泸州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酒类企业持续发展的通知》,出台了10条金融政策。《通知》要求,适当扩大酒类企业抵(质)押品范围,如原酒、应收账款、商标都可抵押贷款;对未到期贷款,非因法定事由银行不应要求企业提前还贷或以贷转贷;对白酒“小巨人”企业贷款到期的,银行支持办理3~6个月延期;扩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对全市酒类企业的担保覆盖面,放宽担保条件等。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出台相关举措,力促白酒产业发展,力争明年全区实现白酒产量15万千升,产值60亿元,培育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酒企3户。具体措施为:积极推进原料基地建设,完善收购价格、收购方式、激励措施和反哺带动机制;深化与安徽迎驾贡酒、湖北白云边等合作,鼓励引导本土酒企参与兼并重组,打造白酒联合体,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酒企开展企业文化挖掘、包装和宣传,加大老窖池等酿酒设施保护,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蓝天纸业、恒旭集团、壮壮饲料等本土企业,配套发展印刷、酒瓶(盖)、糟物回收等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
最近,贵州仁怀市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仁怀酱香酒产业发展的意见》,主要方向为“扶优扶强”。《意见》指出,今明两年,仁怀将对地方酒业当年产值、固投、销售收入上亿元,且税收超千万元的企业,从财政、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奖励扶持,对将贷款用于生产、市场销售的酱香酒生产企业,政府按50%给予贴息支持。
泸州、宜宾、仁怀号称“中国白酒业金三角”,地方政府为当地酒业“输血”“打气”当在情理之中,但从现实需要和历史经验的角度看,这些扶持政策对酒业有利也有弊、有喜也有忧。
扶持政策之利
首先,有利于当地酒业持续稳定发展。
诚如仁怀市领导所言:仁怀小作坊多,管理起来也很困难。现在行业深度调整,需要让企业自身走出来。仁怀市政府重点“扶优扶强”,同时引导小作坊规范发展。在融资支持上,对将贷款用于生产、市场销售的酱香酒生产企业,政府按50%给予贴息支持。各地的扶持政策都尽力做到统筹兼顾,使大中小企业各得其所,这对酒业而言当然是利好。如果这些政策都能真正落地,那么对大中型酒企来说无异于锦上添花,对小型酒企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其次,有利于当地酒业扶优扶强调整结构。
地方扶持政策的出发点,正如《关于进一步促进仁怀酱香酒产业发展的意见》所说“坚持扶优扶强,解决企业困难”。仁怀市领导指出:白酒行业目前还是困难,仁怀酱香酒总产量不多。我们出台政策重点支持有实力、市场做得好的企业。政府希望“扶优扶强扶大”,“真正市场做得好的,还是有实力的企业”。仁怀市政府一位人士表示:仁怀100家左右规模酒企,对于白酒产业的贡献超过八成,占近85%。虽受白酒寒冬调整影响,但由于规模企业特别是茅台的拉动,仁怀酒业今年仍逆势上扬。
再次,有利于当地酒类产业重组优化升级。
仁怀市领导坦言:支持地方规模企业,意在谋求产业重组,最终“让大企业重组小企业”。除了政策“扶优扶强”,仁怀也谋求规范小作坊的发展。仁怀市领导表示,仁怀“地方白酒作坊还是比较多,需要更加规范,政策引导让小作坊逐步走上规范的道路。”如何规范小酒厂、小作坊发展?仁怀市领导透露:仁怀的规划想法,“一是做标准厂房;二是将企业引到产业园区里去,往白酒园区去引导,规范发展。”仁怀市领导还表示:除了让市场优胜劣汰,仁怀希望通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来完成产业重组。仁怀市落实产业重组已有大动作,去年就引入娃哈哈整合当地酒业。宜宾市南溪区出台的政策也明确:深化与安徽迎驾贡酒、湖北白云边等合作,鼓励引导本土酒企参与兼并重组,打造白酒联合体,增强市场竞争力。
各地出台的酒业扶持政策,自然受到当地酒企的欢迎。有业内专家认为,白酒作为地方资源性突出的产业,行业发展需要龙头企业来带动,但目前国内酒企大多面临销售不畅、资金周转困难,政府出手“救市”具有积极意义,但需要重点扶持优势企业,“政府救市不能所有面都覆盖”。
扶持政策之弊
首先,易引发连锁反应。
三个地方政府出手救助酒业,自然会引起其他地方群起效仿,形成一股“救助热”。这种用有形之手支撑起来的酒业,很容易加剧数量型粗放发展、产能进一步过剩。几年前,也正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酒业掀起一股“扩产热”。你搞酒类工业园,我搞酒业发展区;你建酒都,我建酒城;你的产能翻一半,我的产能翻一倍;你占地5公顷,我占地10公顷;你的销售额要突破50亿,我的销售额要突破100亿。昔日你追我赶的“大跃进”,造成今天你危我困的“大衰退”。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对局部有利的事情扩展到全局就不一定有利。
其次,易诱发政策违规。
地方政府对酒业的扶持政策很多都同财政、税收、金融有关,钱从哪儿来又到哪儿去,其中有没有内容违规和审批越位之嫌很值得关注。据报道,12月9日《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发布,就切实规范和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非税收入和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做出部署。多年来,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对特定企业如酒类在税收、财政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引资、投资的增长和产业的集聚、发展。但有领导和专家指出:随着地区间竞争加剧和各项政策累积,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的问题日益显现。一些地方政府执法不严或出台“土政策”,甚至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过多,打破了税收均衡,人为致使低效因素流入某些区域,实际上也是区域竞争变相的壁垒,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公平有序竞争,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惠政策泛滥往往造成不同区域同类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平,又造成同区域内不同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平。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立意不在于增加或减少税收和非税收入,而在于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一旦国务院的上述通知得到落实,那么某些地方对酒业的优惠政策能否全部兑现也就成了问题。
再次,易促发政企不分。
地方政府给予酒企扶持政策,往往会要求企业按照政府设计的政策导向和经营目标来运作,使企业自愿或不自愿地丧失独立经营的自主性,使政府自觉或不自觉地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例如,企业重组是企业间的自觉自愿行为还是政府一厢情愿搞的“拉郎配”,经营目标是企业量力而行自主制定的还是政府在“赶鸭子上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真正有为的地方政府不是为某一个或某几个产业提供优惠政策而是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投资环境和优良上乘的服务水准。作为酒企也需明白,真正做强做大的企业不是靠政府扶持出来的,而是靠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打拼出来的。
总之,对地方出手“救”酒业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全面分析有喜有忧。酒业应该而且可能得到发展,这是没有争论的;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制定较快发展的蓝图与政策,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这种发展必须是适度的,不能是过快和过热的“揠苗助长”;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的,不能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越俎代庖”;这种发展必须是合规的,不能是靠越权越位堆积优惠政策来支撑的。
特别是在当前CPI持续走低,新常态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大逻辑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更应按照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酒业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