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ST皇台(000995)发布关于收到由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有关自然人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ST皇台赔偿原告陈海华损失64.7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3万元,由被告负担。
*ST皇台对此表示,对于本案,公司将再次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前公司已经计提预计负债,为此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据了解,该案件可以追溯至2016年,*ST皇台收到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ST皇台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存在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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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有投资人就此提出诉讼,其诉讼事由是,原告作为投资者,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被告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原告赔偿。其中,第一批10位自然人投资者、第二批诉讼11名自然人投资者和第三批14名自然人投资者,以上三批诉讼涉及金额约为27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ST皇台2015年净利润约为634万元,由于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分别亏损了2930万元和3929万元,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2015年的500万元利润对*ST皇台而言,无疑为雪中送炭。也正是这个利润收入,令*ST皇台涉险过关,并在2017年6月成功摘星脱帽。
然而,由于2016、2017年连续两年亏损,*ST皇台再次戴帽。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950.40万元,净利润为-4190.84万元,净资产为-1.85亿元,处于退市边缘,*ST皇台面临着年底业绩大考。
有业内人士指出,中小投资者的索赔,这对于连年亏损的皇台酒业可以说是不堪重负,近年来其内部管理混乱,人才流失严重,核心市场萎靡,主业不振,股东内讧诉讼不断,退市危机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