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新疆伊珠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公布。
该说明书显示,伊珠酒业控股法人新疆第四师七十团持股达62%,伊珠酒业与张裕、长城一样都是国有控股企业,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9229.28万元,股东权益合计5941.85万元,此次拟发行股票总数为3225.8万股。
此外,今年伊珠酒业上半年该公司营收2833万元,增长23.72%;净利润487万元,增长38.89%;2013年、2014年新疆伊珠营收3364万元、4155万元,净利283万元、393万元。
根据资料显示,伊珠葡萄酒有限公司位于兵团四师七〇团,始建于1964年,拥有酿酒葡萄基地6000亩,是新疆葡萄酒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也是目前新疆唯一生产冰葡萄酒的企业。
今年4月,兵团第四师国资委发布兵团“关于公布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分类名单的通知”,新疆伊珠葡萄酒有限公司被列入兵团19家重点培育扶持类企业之一,也是四师唯一一家被列入其中的企业。
伊珠酒业以干酒、冰酒、甜酒为主营业务,上半年此三项营收在总营收中占比分别为41.48%,23.99%和18.48%。上述说明书中指出,2014年冰酒的销售占比与2013年相比有所下降的原因是,十八大之后,“限制三公消费、八项禁令、军队禁酒令”等举措挤压了高端葡萄酒公务消费,而冰酒产品中高端酒类占比较大。
该说明书中还指出伊珠酒业采取代理经销商和直销网络相结合的销售模式,2015年1-6月、2014年度和2013年度经销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5.17%、97.76%、95.84%,、主营业务收入大部分来源于经销模式的销售,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所产生的收入占比很小。
而伊珠酒业代理经销商和直销网络相结合模式的最大亮点——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保证了公司的回款效率。具体是由伊犁分公司代表伊珠酒业与经销商客户签订年度代理商合同,约定其为某地区总代理,拥有该地区内独家代理以及经销权,采取款到发货的销售结算方式,即公司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按采购单数量发货。
同时,伊珠酒业还面临着单一市场、缺乏营销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的风险。报告期内伊珠酒业在疆内市场营收分别占公司营收的83.19%、84.52%和82.47%,报告期内西北、华东地区市场销售占比虽然有所提升但仍过于依赖新疆市场。同时随着公司向全国开拓市场,伊珠酒业将面临着营销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缺乏的风险,需要补充大量的专业市场营销人才。
据不完全统计,如果此次伊珠酒业挂牌成功,或将成为首家新三板上市的葡萄酒生产企业。(文/葡萄酒经销商内参记者马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