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老窖国窖酒类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下发了《关于部分片区客户国窖1573违约跨渠道销售的回购通知函》。因国窖1573的窜货问题,对违约单位凉山州达达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乾阳酒类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处罚。
凉山州达达商贸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第一,扣减2017年销售额244800元,以及相应的市场支持费用;
第二,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被收购的产品予以回购,回购款共计27000元汇入公司市场管理专用账户。逾期不履行,将从其在泸州老窖各营销体系单位的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按照约定需承担违约金25200元,汇入公司市场管理专用账户。逾期不履行,将从其在泸州老窖各营销体系单位的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重庆乾阳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第一,扣减2017年销售额2040000元,以及相应的市场支持费用;
第二,按照约定需承担违约金210000元,汇入公司市场管理专用账户。逾期不履行,将从其在泸州老窖各营销体系单位的货款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按照片取证数量的10倍扣减贵司2016年国窖1573配额:500件;
第四,此次窜货行为性质为批量性窜货,经销单位进入黑名单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