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酒近日披露了因公司2010年扩建工程事件与上海陆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遥建筑”)的诉讼纠纷,部分房产被查封。
2010年11月11日,陆遥建筑与九华山酒业签订了由陆遥建筑承建九华山酒业二期技改扩能工程的厂房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的合同一份。约定2011年6月19日竣工,陆遥建筑实际竣工时间为2012年6月。第三方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经陆遥建筑、九华山酒业确认总工程款为4578.91万元,九华山酒业尚欠陆遥建筑工程余款1277.62万元。
陆遥建筑以九华山酒业拖欠余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陆遥建筑请求判令九华山酒业立即支付陆遥建筑工程款1280万元,并偿付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的逾期利息117.7万元,以及自2015年7月1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一倍的逾期利息。
对此,九华山酒业以延误工期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九华山酒业请求判令陆遥建筑立即支付九华山酒业逾期完工违约金432万元,承担因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所产生的维修费88万元及施工用电所产生的电费21.09万元,并向九华山酒业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消防火灾报警系统资料等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足额开具已付工程款发票。
去年8月21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
九华山酒业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陆遥建筑工程款1277.62万元及利息。陆遥建筑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九华山酒业违约金315.94万元。 至今九华山酒业、陆遥建筑均未执行此判决。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陆遥建筑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受理的通知。在此案审理期间,九华山酒业部分房产被查封。2015年8月3日陆瑶建筑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冻结九华山酒业所有的价值1500万元的财产。
2015年8月4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查封了九华山酒业的房产,查封期限三年,自2015年8月5日至2018年8月4日。2016年1月21日应九华山酒业的申请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超标查封的部分房产予以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