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间,*ST皇台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41%,属于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正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进行询证核查。同时,由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司与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六件债务纠纷诉讼案已于2016年1月4日-7日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接到法院判决书,鉴于该六件债务纠纷诉讼案对公司影响较大,公司也将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询证核查。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将于停牌之日起不超过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核查结果并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