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包括酒类在内的食品安全再次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2018年11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相关部门在京召开了2018年食品行业组织座谈会。会议围绕行业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完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与行业组织联络协作机制提出了建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出席会议并讲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粮食和储备局相关司局负责人通报了一年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40家食品行业组织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发言。相信在这样广泛的会议上,必然不会缺少酒业代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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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一年一度的例行性会商机制会议上,传递出的可喜信息是,一年来食品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协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在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食品安全治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面临着改革与发展的双重重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食品行业的目标,更是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使命。如何在推动发展的同时,科学、合理、细致的实现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是行业与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近期发生的几起酒类食品安全事件背后,仍有着行业标准、执法标准、尺度与时间差的复杂因素,这恰恰说明在食品安全上,有关各方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放管服”三个字,无疑包含了当下国家及全社会广泛关心的实体企业生存问题,对于酒类企业来说,同样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完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与行业组织联络协作机制,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二是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三是积极开展双向沟通,传递企业需求和监管要求,共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四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科学释疑解惑,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上述政策与措施的完善与落实,将对酒类行业组织、监管部门及企业自身,提出更高的要求与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