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版《广告法》正式实施后,广告监测到的虚假违法广告一经查实,将一律先行停播,然后再立案查处。最严厉的广告法出台,哪些白酒企业撞到了枪口上?
贵州茅台
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国酒茅台”使用了“国家级”,属违规宣传。 广告法第四条禁止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茅台巴拿马金奖、健康理念宣传亦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中国的五粮液,世界的五粮液”宣传语,也违反了新广告法第九条,不仅触碰了“中国”,还冒犯了“世界”。通俗点讲,新广告法是禁止厂家“吹牛逼”的。纵观白酒企业,有哪家不是吹牛逼的?
洋河股份
和五粮液的广告语相比,洋河股份更牛逼,“中国梦,梦之蓝。”当中国梦成为主旋律,成为政治口号时,哪个企业还敢打“中国梦”的旗号?不知道目前洋河股份还用不用。此广告语,不仅违反新广告法,还很不讲政治。
除此之外,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出现饮酒的动作”。触犯此条例的白酒企业不在少数,给衡水老白干代言的胡军,给白金酒代言的葛优……都触犯了此禁忌。
一线白酒品牌尚且如此,三四线白酒品牌更不用说。白酒领域的品牌宣传一直很乱,什么内供、特供、十年典藏、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几乎每个字眼,都犯了新广告法的忌讳。如果新广告法严格执行,白酒企业也不用做广告了吧!
实际上,今年年初,白酒违法广告就被整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停播“名酒汇”“名酒天下”“名酒坊”等22条以节目形式播出的违规广告。
通知指出,上述酒类广告以节目形式,主持人主持、嘉宾互动、商家现场促销等方式,宣传销售“茅台集团荣耀100纪念酒”、“茅台-53度酱香型高端白酒”、“五粮液-东方骄子贺岁酒”等产品,属于变相“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且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等问题。
白酒行业假酒泛滥,虚假宣传泛滥,确实该整肃。只是新广告法,是否太教条了呢?明明销量领先,还不能说,明明质量第一,还要谦虚。企业真话不能讲,假话更不能讲,只能鬼话连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