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对于中国历史文化有着独特理解和深刻解读,包含对中国历史文化代表酒文化的深刻理解和解读,其作品充斥着对中国白酒的描写,如作品《红高粱》、《酒神曲》等,更加直接的表现了莫言对酒的了解,也是一种酒文化的象征。
莫言小时候家贫,饥饿经常折磨得他夜不能寐,就偷偷跑出去偷豆饼吃。他不但想吃,还想喝,他爹有半瓶待客的高密老白干藏在后窗上,莫言搬来木凳子站上去,一次喝一小口,再弄点凉水兑进去。这酒越喝越像水,客人来了,莫言吓得像只老鼠,恨不得立马刨个洞进去。结果来的这个客人没酒量,闻着点辣味就认为是好酒,他爹可能尝出来也可能没尝出来,总之没有反应。莫言心中暗喜,心想爹咋这么好糊弄。晚上,母亲在炕上用指头点着他:你偷喝酒,你当你爹不知道?他是不想骂你。像火苗一样刚旺起来的贼胆,被母亲的一碗水给浇灭了。
也许缘自童年对酒的兴趣,酒成了莫言的亲密伙伴。他爱酒,也很能喝酒,半斤白酒难为不了他。有时豪饮之后,还爱诌上几句模仿古五言七言的诗。有时在挚友家中,几根黄瓜,几盘小菜就喝起来,喝完就默默坐着,一切尽在不言中。
莫言总是走在我们时代的最前面:今天,他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华人作家;20多年前,张艺谋因为拍摄了根据他的小说《红高粱家族》改编的电影,一举荣获柏林电影节金熊奖,成为中国第一部走出国门并荣获国际A级电影节大奖的影片。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那些年,我们中的很多人的记忆都被一部叫做《红高粱》的小说和电影给笼罩了。虽然那时候正是年少不知滋味的年纪,印象中除了一片血腥的高粱地和在高粱地里乱搞的事儿,就是一群山东大汉酿酒喝酒的场面了。不过,对每一个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都会知道“红高粱”这个词语对于当年的文学写作是一种什么样的意义。
因为莫言与酒有割舍不下的情缘,他的作品一直在写着和酒有关的事情——
“高密东北乡红高粱怎样变成了香气馥郁、饮后有蜂蜜一样的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大脑细胞的高粱酒?母亲曾经告诉过我。母亲反复叮咛我:家传秘诀,决不能轻易泄露,传出去第一是有损我家的声誉,第二万一有朝一日后代子孙重开烧酒公司,失去独家经营的优势。我们那地方的手艺人家,但凡有点绝活,向来是宁传媳妇也不传闺女,这规矩严肃得像某些国家法律一样。
母亲说,我家的烧酒锅在单家父子经营时,就有了相当的规模,那时的高粱酒虽也味道不差,但绝对没有后来的芳醇,绝对没有后来的蜂蜜一样的甘饴的回味。真正使我们家的高粱酒具有了独特的风味,在高密县几十家酿酒作坊里独成翘楚的,还是爷爷杀掉了单家父子、我奶奶经过短暂的迷惘和恐惧、挺直腰杆、天才迸发、顶起了门面之后的事。正像许多重大发现是因了偶然性、是因了恶作剧一样,我家的高粱酒之所以独具特色,是因为我爷爷往酒篓里撒了一泡尿。为什么一泡尿竟能使一篓普通高粱酒变成一篓风格鲜明的高级高粱酒?这是科学,我不敢胡说,留待酿造科学家去研究吧。——后来,我奶奶和罗汉大爷他们进一步试验,反复摸索,总结经验,创造了用老尿罐上附着的尿碱来代替尿液的更加简单、精密、准确的勾兑工艺。这是绝对机密,当时只有我奶奶、我爷爷和罗汉大爷知道。据说勾兑时都是半夜三更,人脚安静,奶奶在院子里点上香烛,烧三陌纸钱,然后抱着一个卡腰药葫芦,往酒缸里兑药。奶奶说勾兑时,故意张扬示从,做出无限神秘状,使偷窥者毛发森森,以为我家通神入魔,是天助的买卖。于是我们家的高粱酒压倒群芳,几乎垄断了市场。”
电影《红高粱》不仅让张艺谋扬名,让巩俐走红,还横空出世了两首唱遍大家小巷的歌曲,除了那首《妹妹你大胆往前走》,《酒神曲》更是直截了当地表现了莫言对酒、对生命力的膜拜:“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在咱的手,好酒!喝了咱的酒上下通气不咳嗽,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喝了咱的酒一人敢走青刹口,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好酒。好酒!好酒!”这是张艺谋最成功的电影,因为他抓住了莫言原著小说中的魂,那种激情与豪迈,真实不矫饰,山东大汉骨子里面的直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场景,里面的男人不管胖瘦高矮,气场都是十足十的豪迈。
除了《红高粱家族》,莫言还有一个直接描写酒的长篇小说——写于1989年的《酒国》(后改名为《酩酊国》)。小说讲述了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奉命到酒国市去调查一个特殊的案子:酒国市的官员吃掉了无数婴儿。但到酒国市的人没有能经得起诱惑的,丁钩儿虽不断提醒自己不喝酒,最后却醉酒淹死在茅厕里。小说借助“酒”这种饮料,描绘了官场的生态,抨击了官场的腐败。
在酒国,酒起着社会生活中决定性的作用。不过,这种社会功能是悖论式的,正如莫言在小说中所讲的:“人类与酒的关系中,几乎包括了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的一切矛盾及其矛盾方面”。一方面,酒通过醉把人从现实的、正常的、理性的生活中拖曳出来带进幻觉的、反常的、非理性的世界。在《红高粱家族》里莫言便展示了酒的这种解放功能,酒成为打破社会枷锁或反抗侵略者的勇气的源泉。“自我酣醉”表明了驱除社会意识压抑的愿望,因为正如弗洛伊德所说,酒可被用作“最有效”和“最有趣的的转换痛苦的方法…作用于我们的机能上”。而另一方面,通过醉而获得的暂时的疯狂也标志着自我意识的丧失,标明了外界力量(表面上是自然的但根本上是社会的力量)的彻底支配。在这里,醉就不能被看做是积极的、自律的,而必须看做消极的、他律的行为,是对自我意识的被迫放弃。于是,同《红高粱家族》里余占鳌(我爷爷)相反,丁钩儿和莫言的醉决然不是自愿和预料的结果。他们在宴席上被迫饮酒而醉,成为酒的受害者,更准确地说,成为供酒者的受害者。尽管不是出于自愿,他们不得不加入到这个酗酒的社团中去,抛弃了社会的秩序和心理的完整。丁钩儿酒醉后甚至分裂了灵魂和肉体,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摇摆不定,丧失了自我的同一性。酒于是由享乐的源泉转化成道德沦丧和历史衰微的源泉。
酒国的哲学文化基础是中国版本的享乐主义──美食,其中饮酒也是极重要的部分。学者们早已指出,很少有其他文化象中国文化那样以饮食为主导。于是饮食便在《酒国》中成为文化颓废的缩影。而酒作为精神颓废的标志既是对现状的拒绝又是对自我意识的逃离,显示了颓废美学的基本特征:它是一种过度,因为它既不解渴也不充饥,而是满足适量之外的口腹之乐。《酒国》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描绘了欲望的过度。
曾经有人问莫言先生:“酒对于中国具有什么意义呢?”莫言回答:“酒在中国人心中带有某种非常传奇的色彩,酒不仅仅是一种饮料,很多事情的成功在于酒,失败也在于酒。......好人喝酒,坏人也喝酒。我们通过酒办成了许多好事,但同时也办成了很多坏事。”简短的几句话,同时也是对酒文化最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