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对皇台酒业15年年报虚假记载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案件现已终结。
经查明,皇台酒业确实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董事长卢鸿毅筹集虚构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经由多次辗转后拨付给皇台酒业,虚增2015年度利润500万元,导致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甘肃证监局对此涉案相关负责人做出处罚:对皇台酒业给予警告、处40万元罚款;对卢鸿毅给予警告,处30万元的罚款;对吴生元、万玉龙、刘峰、李宏林、薛效忠给予警告,分别处5万元罚款;对李学继、冯瑛、刘静、辛秀山、丁建平、李生禄、谭臻、余庆辉、解荣喜给予警告。
对此,皇台酒业公司表示接受行政处罚,并放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皇台酒业已完成201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定期报告的整改,公司股票不会因处罚决定而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