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文称: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我国将对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将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自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据相关附件显示,此次进行关税调整的消费品包括: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威士忌酒。同时,在本次涉及调整的187种消费品中,配制酒调整幅度最大,税率暂定由65%下调至14%,幅度高达51%,白兰地、威士忌进口关税均由原来的10%下调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