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11日晚间公告,公司已就1.5亿元存款失踪的事项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立案受理审查中。
记者了解到,事件起于2013年4月15日,泸州老窖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签订(湘)农银协定存款字(开福)第0012号《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等四份协议。其后,公司根据协议先后分四次以网银方式汇入公司在农行迎新支行开设的存款账户共计2亿元。农行迎新支行向公司出具了存款证明书、对账单。
2014年4月23日,第一笔5000 万元存款到期后,泸州老窖通过一般存款户转回了该笔存款及相应利息,但剩下的资金却不翼而飞。2014年9月25日,公司剩余1.5亿元存款到期。 蹊跷的是,存款到期的第二天(9月26日),公司财务人员在转款时却被农行迎新支行告知公司账户上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
对于和农业银行的纠纷,泸州老窖在此前的公告中提醒称,此事项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具体影响金额目前尚难以确定。公司将就前述事项的进展持续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展开内部自查,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