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人员,理应维护公司的利益,然而却有人利用“便利”,从中制假售假。前日,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同案犯张强(化名)已于8月26日被逮捕。
据悉,张强利用其重庆地区五粮液公司渝黔大区销售经理的身份,在销售真品五粮液的同时,在李明处购买假冒伪劣五粮液、飞天茅台等品牌酒一同销售。
7月21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接到重庆市五粮液公司销售代理报案,称公司渝黔大区销售经理张强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五粮液酒。
接到报案后,经侦支队立即对案件开展调查。7月22日,支队民警将张强抓获并在他位于重庆市巴南区的住处现场,查获假冒五粮液1618、五粮液水晶瓶、泸州老窖1573、飞天茅台等共计150余件。
经审查,张强交待,自今年4月以来,从身在北京的李明那里以低价购进假酒,再利用自己的身份,将真酒、假酒混合销售给渝黔地区销售下家。截至被抓时,张强已销售假冒品牌酒180余件,非法获利55万余元。8月26日,张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渝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9月5日,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民警赶赴北京,将犯罪嫌疑人李明抓获。经审查,李明交待了他通过物流派送先后销售300余件假冒五粮液1618、五粮液水晶瓶、泸州老窖1573、飞天茅台等品牌酒给张强的犯罪事实。
10月17日,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对李明作出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