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熟悉国企改革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关于国企改革的具体员工安置方案,在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下,应该更加细致灵活处理,以免再次发生类似反映诉求的事件。近日表达诉求的沱牌舍得集团部分职工目前已全部复产。4月6日,记者从该集团多位职工处获此消息,员工以部门为单位开始签订支持该公司改制、遵守劳动纪律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承诺书。记者同时获悉,已有员工开始起草章程,着手成立沱牌员工维权委员会,准备依法维权。有熟悉国企改革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关于国企改革的具体员工安置方案,在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下,应该更加细致灵活处理,以免再次发生类似反映诉求的事件。
职工复产
4月6日晚,沱牌舍得发布公告称,后期将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公司职代会表决。在此期间,绝大部分职工均按照公司要求依法合理反馈意见,存在部分员工聚集反映诉求,县政府、沱牌舍得集团和公司高度重视,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该提示性公告称,经咨询射洪县国资局,沱牌舍得集团战略重组的报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
沱牌舍得集团的国企改革可谓一波多折。经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多轮公开挂牌,最终通过公开网络竞价,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洋控股)获得受让权,竞价结果为沱牌舍得集团每股价格23.51元。射洪县政府向投资者转让所持沱牌舍得集团38.78%股权,总价为10.37亿元,战略投资者对沱牌舍得集团增资扩股11844万股,总价为27.85亿元, 投资者共计出资38.22亿元。
据沱牌舍得详式权益报告书,射洪县政府与天洋控股于去年11月2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该协议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天洋控股将股权购买价款和增资扩股款一次性支付到西南联交所银行账户。
根据《四川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射洪县政府发布的通报称,沱牌舍得集团依法向职工传达公司改制职工安置预案,引发部分职工在公司厂区、大门等地聚集,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通报写到,“4月4日,射洪县公安局组织公安民警前往沱牌集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放假期间滞留厂区和车间的人员进行劝离和清离,确保公司正常秩序。”
4月6日,该集团职工上传给记者承诺书,并告知所有职工均已复产。
记者还获悉,沱牌舍得厂区已通告:3人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人被刑事拘留十天,一人被行政拘留,还有人被教育和训诫。
职工安置应灵活处理
“当初沱牌舍得集团挂牌转让时,我们作为战略投资者曾经想进入,但员工安置没有达成一致。”4月5日,曾在复星集团食品饮料事业部负责沱牌项目的投资人在电话里对记者说。
他表示,就投资者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款多少用于沱牌舍得集团在册员工安置,当时射洪县政府报的是总费用,但复星集团希望安置费用能一笔笔具体落实到每位在册员工身上。
该投资人称,复星集团当时坚持按人头计算安置费用,就是希望把安置工作做到更细致,以更好的妥善安置职工。
国企改制往往涉及到成千甚至上万员工,安置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同样是国企引入战略投资者改变国有性质,国企员工身份转变,4月6日,重庆啤酒(13.780, 0.19, 1.40%)(600132.SH)有高管告诉记者,在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上,重庆市国资委采取了要求高管的补偿金基数和普通员工一样,中层干部的补偿金基数自愿和普通员工相同的做法,该集团所有员工都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5000元来计算补偿金。
2010年,重庆啤酒第一大股东重啤集团将持有该公司12.25%国有股权挂牌出售,嘉士伯最终以每股40.22元的价格受让重啤股权,收购金额高达23.84亿元。收购完成后,嘉士伯持有重庆啤酒比例增至29.71%,成为第一大股东。
原本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相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但重庆市采取了灵活处理的办法。
对此,上述国企改革专家向记者解释,在员工安置上,政府和企业完全可以统一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金基数,来发放补偿金。
沱牌舍得集团部分员工诉求补偿金太少,尤其是有的正式工认为其身份补偿应区别于聘用工和劳务工。目前,沱牌舍得集团安置草案确定的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是以2008年《劳动合同法》为界,分前后两段算。对此,亲历了河南省糖酒公司和宝丰酒业两次国企改制的白酒专家晋育峰提出,在上世纪80-90年代,国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企业月平均工资往往较低,一般来说,大型国企的工资是上涨的。如果改制前一年是职工个人工资最高的阶段,建议补偿基数统一按照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有国企改革专家也称,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分段进行员工安置。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对此,晋育峰指出,要分清员工在册档案工资和实发工资是否对应,有的困难企业往往档案工资涨上去了,但实际工资没有涨。还有,奖金算收入,可不可以进入补偿金基数?
他表示,就高不就低,是国企改制员工安置应该坚持的原则之一。考虑到国企并不是领导者一人做出的贡献,国企员工作为主人翁都为企业发展创造了价值,除了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让地方政府追加工龄补贴、全民所有制固定工补贴、全民所有制合同工补贴等项目。他表示,宝丰酒业共有2375名在册职工,职工安置费为1.39亿元,按同等比例,射洪县政府在安置费用上可以依法为国企职工多考虑。
对此,有国企专家也表示,国企改制涉及员工安置,员工除了县政府文件可以参照,还可以在市政府、省政府文件找依据。国企改制除了上述提到的法律,还有《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通知》(2002年859号文)可以参照。但对补贴,没有国家文件做统一规定。
晋育峰最后说,国企改制员工安置只能相对公平,只要大多数人满意,改革就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