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晚间,洋河股份(002304)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和现任董监高人员钟玉叶、冯攀台、丛学年、周新虎、郑步军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承诺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止2016年1月14日,洋河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监高人员共五名,其中钟玉叶持有公司股票591.20万股,冯攀台持有公司股票567.80万股,丛学年持有公司股票337.83万股;周新虎持有公司股票337.83万股,郑步军持有公司股票7.14万股。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现任董监高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河集团“)和现任董监高人员钟玉叶、冯攀台、丛学年、周新虎、郑步军发来的《承诺书》,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他们承诺:1、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止2016年1月14日,洋河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14,858,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持有公司股份的现任董监高人员共五名,钟玉叶持有公司股票5,912,011股;冯攀台持有公司股票5,677,986股;丛学年持有公司股票3,378,291股;周新虎持有公司股票3,378,291股,郑步军持有公司股票71,400股。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