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自2012年起,每年12月2日被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而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包含了“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其中“酒驾”与酒行业密切关联。酒后驾车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2600万天价超跑酿车祸司机涉嫌酒驾或担刑责”、“台湾男子酒驾夺3命被抓后在派出所淡定玩手机”、“湖南官员醉驾被查发飙大闹公安局扇交警队长5个耳光”、“上海男子酒驾被查后强行闯关拖行交警近千米”……酒驾导致的安全事故接连见诸报端,或让人啼笑皆非,或让人触目惊心。
那么,交通部门到底如何认定酒后驾驶,我国法律法规又是如何严惩酒驾醉驾行为的呢?酒业君今日为你盘点梳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处罚标准: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车、追逐竞驶等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酒驾正式入刑。资料显示,四年多来,全国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0万起,发生涉及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虽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但依然数目庞大,很多人怀着侥幸的心理进行酒后驾驶,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区分
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刑法规定酒驾处罚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后驾车如何认定?
认定酒后驾驶全国有统一标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指出,各地交警在查处酒后驾驶中要坚决依法执行该认定标准。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
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车辆驾驶人被认定为有饮酒驾车或者醉酒驾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液,并送交检验部门检验。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饮酒驾车、醉酒驾车行为的认定。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检测行为通知(是否通知到不影响检测)被检测车辆驾驶人的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1)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必须通过抽血检验才能认定;不能仅凭呼吸式酒精检测器检测结,果判断车辆驾驶人是否饮酒、醉酒。
(2)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A、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B、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
C、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
【律师提示】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1)处15日以下拘留;
(2)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3)并处5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2000元罚款)。
4、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